比如官员受贿一定金额,应当如何定罪丶商人贩卖私盐应受何种处罚丶民间土地纠纷要如何调解,诸如此类。
这样的判题意在考察考生对大梁律法的熟悉程度,作答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却也有相当难度。
说简单是因为法条是死的,只要按部就班依据法条来分析判断,得出判词便可。
说难却是因为大梁律法有上千条之多,内容繁复且有诸多细节,若要全文背下,其难度不亚于四书五经。
况且,既然是会试试题,若是想当然地作答,必然会落入考官设置的陷阱。
目光重新落在题目上,祝澜会心一笑,果然老常这人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出手便不同凡响。
常云霄带来的那本册子整理了大梁近十年来的一些大案案例,这次题目涵盖的几个方面,正好册子之中全部都有涉及,并且点出了案例之中的玄机。
比如其中一道,某七旬布商突然去世,未留下遗嘱,引起家中多人争夺遗产。
布商之子为合法继承人,欲继承全部遗产,而布商的侄子却拿出一份与布商私下签订的赠遗契书,协议上按有布商的手印。
那么遗产究竟该如何分配?
按大梁律法,既然那布商与侄子签订赠遗契书,那这份契书的优先权要大于其子的合法继承权,所以应当按照契书来进行分配。
祝澜笑着摇摇头。
恩师这坑挖得……不知今日这贡院之中,有多少举子要栽在这道题目上。
这道题目看似在考校赠遗契书与法定继承权的优先关系,实际考的却是考生对于朝廷法令更新的关注度。
就在去岁,刑部颁布了新增的几条法令,其中有一条不大起眼的内容,便是六旬以上老人订立或更改遗嘱,需所在地的县衙派人在场作证,并拟定由官府出具的契书方可生效。
而题目之中的布商已过六旬,其生活行动可能多有不便,难以判断契书的签订或者更改是否完全出自其本人的意愿,私下订立并且按了手印的赠遗契书并不生效。
故而,按照完善后的大梁律法,全部遗产仍旧由其长子继承。
祝澜指尖轻轻一顿,完成了漂亮的收笔,转眼之间已然写完了判词。
她的目光最后落在第一道题目之上——论如何巩固边防外事。
第229章策论,才德之辩
祝澜扬了扬眉毛,这个问题,只怕也是梁帝所关心的。
然而镇北王位高权重,自己现在的力量尚不能与之抗衡,更不可能直接在会试的答案之上大谈削藩之策。
最后,祝澜决定从军队的治理入手。
先前在北疆大营时,慕容静曾与自己和祝青岩聊过一些治军的棘手问题。
比如打仗得胜之后,便会有大批士兵涌入附近城镇的秦楼楚馆,花天酒地,吃喝嫖赌。
如此行为必然有损军队形象,却从未被禁止,反而渐渐成了常态。
这是因为士兵得胜之后得到银子和土地,不少人便会丧失斗志,想要解甲归田,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只有放任他们去挥霍一番,趁着兴致将赏银花得差不多了,才会继续安心打仗。
祝澜思索一番,决定以整治军队乱象作为切入点来作答。
写到实际事例之时,祝澜隐晦地提及了几位前朝功高盖主丶养寇自重的将军名字,既能让阅卷之官员心领神会,又不至于太过露骨。
祝澜草拟完第二场全部试题答案时,已经是深夜,贡院蜂窝似的号房之中已经有人陆续熄灭了烛火准备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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