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一片一片,飞舞着从天空飘下,在寂静的夜里。
雷恩在房间内为火炉添加着劈柴,雷历风就着电灯修着早已卡顿不堪的一台笔记本电脑。
远处的树林深处传来一阵阵的狼嚎。
“太奇怪了些,狼肯定遇上大物件了,在互相警告呼唤同伴,否则不会这么狂嚎”
,雷恩十分不解地自语道。
“明天我们去打扫战场,瞧瞧去,说不定还能拾点好东西呢”
,雷历风兴致勃勃的说道。
大清早,雪下得小多了,两个人带着防身的枪只还有两把随身的刺刀出发了,俗话说“看山走死马”
,看上去屋后的森林并不远,实际走上去花费了大半个小时左右。
他们穿着深深的靴子,越往里走,树林中的雾气便越重了,阳光还没有洒射进来,略微有些阴冷。
“雷恩,小心些,靠近一点儿,我们俩一个出问题,俩个儿都得玩完”
,雷历风朝雷恩说道,手中的枪只一刻也不敢放下。
前方的一片雪地上,倒着两头巨大的野猪,树林中的枯草从被践踏,灌木东倒西歪,还能看到树干上被野猪獠牙抵伤的痕迹,不远处,还有一头倒毙的成年母狼。
两头体量巨大的野猪已被狼群撕咬得血肉模糊,半边身子都已咬掉,血迹洒布整个空地,甚至可以闻见血腥的味道,可以想见当时狼群与野猪之间战况的激烈。
看样子,野狼是在它们准备迁徙前遇到这个野猪群的,毫无疑问狼群胜了,但胜之惨烈,它们可能没有料到出现的这个野猪群落中,居然有体格如此巨大的个体,而且还是两头,而狼群自已也付出了被野猪獠牙抵伤致死一头母狼的代价。
“这个野猪皮已经没用处了,撕咬得乱七八糟”
,雷恩站在两头野猪跟前,用捡起的一根粗树枝撬了撬野猪的尸身说道。
“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大的两头野猪,这个皮子做成皮被,里面铺上狐狸毛,那简直一个冬天就不怕冷了”
,雷历风遗憾的叹了口气,朝着不远处倒毙的那头母狼走了过去。
看着那头母狼额头上一团显眼的白毛,雷历风惊呼起来:“雷恩,快过来看,这不是跟我们打了十几年交道的那头狼王吗?”
,地下,还有这头母狼挣扎着在泥地上爬行了七八米的一条拖痕,是那样的显眼,它就那样倒在一团枯萎的矮小灌木从前,一付生前豪壮动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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