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好就好在,作为包子脸控,他前世只要一遇到剧荒,就会把喜欢的电视剧翻出来再看看。
这部电视剧在他心里仅次于《亮剑》和《杉杉来了》。
毫不夸张的说,《花间提壶方大厨》他前世前前后后看了十几遍,剧情里几乎所有情节基本上都记得一清二楚。
所以钟云青要写这本书,其实并不需要按照尔雅大神那样的写法。
只需要按照自己记忆里的电视剧情节,像剧本一样的形式来写这部就行了。
打开作家页面,安排好书名,钟云青开始码构思好的内容:
“……东巷府,北街早市。
初秋的清晨还有些凉意。
来来往往的人都行色匆匆。
所以早晨买卖最火的,当属早点铺子了。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粥铺、包子摊,排队的人很少,反倒是另一个靠着城门边的混沌铺子,已经能看到不少人排起的长队……”
钟云青的文本一般,但是剧情还记得,也就可以根据自己脑子里的电视剧画面感,来描写女主出场的情节:
“整条北街上的早点铺门罗可雀,唯独这家混沌小摊,来来往往都排满了人。
四张桌子已经坐满,剩下的人就干脆端着碗,在路边直接到蹲着吃。
也难怪,这是家馄饨铺子,老板是个看起来才二八年华的少女。
长得还行,包子脸,大眼睛,穿着合身的鹅黄色衣裙。
煮混沌时的动作非常熟练,看来是个练家子。
她每天早上都在城门这摆摊卖馄饨。
好在东巷府治安一向不错,官差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事,才让她得以一直在这摆摊。
还真别说,尽管只是做混沌,但是这馄饨里头的馅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
总之,只要她一开始摆摊,小半条街都能闻到四散的香味。
将四面八方的食客都引来了……”
钟云青一边回忆电视剧的开头情节,一边用自己的叙述方式化成文字码了上去。
就因为太过于专注,他都没注意到房门被打开。
妹纸原本提着不少东西,刚用房卡开了门,准备习惯性的嚎一嗓子,让男朋友出来帮忙。
结果刚进门,就看到男朋友正背对着自己坐在电脑前。
她有点好奇了,干什么呢,这么专注,连她回来都没察觉。
于是把东西轻轻放在门口,然后门也不关,拖鞋也不换。
蹑手蹑脚的走到钟云青身后,想看看他到底在干嘛。
思思走的很小心翼翼,钟云青也的确有点里“入定”
了的感觉。
结合记忆全神贯注的码字,都完全不知道思思就站在他身后不到一米。
“原来这家伙是在写……还以为是在做啥呢。”
思思心里想了想,不过还是不由自主的想看看男朋友又写了啥。
钟云青之前写的书完本她是知道的,所以对男朋友写的新书,她的确挺好奇。
思思虽然有点近视,但近距离看电脑屏幕上的字还没什么问题。
男朋友打字,她就在后面跟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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