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半晌,汉米敦最终决定,部队明日继续向西南方向推进六十里,再派出哨骑观察恶魔大军的动向,确定形势之后再定制接下来的计划。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部分领主的赞同,只有两个刚继承爵位没多久、准备借机大显身手的年轻贵族表示出不满。
然而他们两人势单力孤,没什么话语权,争辩几句后就偃旗息鼓了。
第二日,部队拔营起寨,笔直朝着暮色之城的方向前进。
汉米敦本以为在阿格玛丘陵附近是不可能遇到恶魔大军的,不过事实与他的想法有些偏差。
部队刚刚前进不足四十里,便与小股叛军和大股恶魔碰了个正着。
据哨骑的汇报,叛军人数只有不到两百,正朝着北方狼狈逃窜,他们浑身浴血,应该是经历过惨烈的战斗。
恶魔数量过万,其中八成以上是炮灰恶魔,散兵游勇似的吊在叛军后方。
如果所料不错的话,叛军与恶魔大军交过手,战败之后准备向北方的马赛堡撤离。
两百叛军和近万恶魔?
领主贵族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顿时兴奋起来,他们现在有近三万大军,岂能放过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不等汉米敦下达命令,年轻的理查伯爵便率众而出,请战道:“我率领部下去对付那些叛军,至于恶魔就交给诸位了。”
听到这话,众人均是嗤之以鼻,都清楚对方打的小算盘,无非是想自己捡个软柿子捏,把难啃的骨头留给他们。
理查伯爵手下足足有两千来号人,其中精兵三百多、辅兵六百多、青壮劳力上千。
对付区区不到两百的叛军,还是筋疲力竭的叛军,亏他能说的如此大义凛然。
所谓精兵,其实是有明确标准的,士兵至少要具备中阶武者的实力、甲胄齐全,方能称之为精兵,这里的甲胄自然指的是铁甲。
辅兵则要具备低阶武者实力、穿着全套皮甲,青壮便是打仗时拉出来充数或负责押运物资的农夫。
这些人全加起来,莫说是对付数量不足两百的溃兵,就是对付三五百名正规军都绰绰有余。
当然,前提是不遇到东部军和甘南行省驻军这样的百战之师。
汉米敦见对方说的如此诚恳,便点点头道:“那叛军就交给您来解决了。”
话音刚落,人群里就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凭什么?凭什么他去捏叛军这个软柿子?我们就要去对付恶魔这块硬骨头?”
汉米敦闻言微微皱眉,顺着声音望去,发现说话的也是位年轻贵族——豪斯伯爵。
理查伯爵听到对方的话,像是炸了毛的公鸡,愤恨的说道:“你什么意思?什么叫软柿子?难道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叛军在你眼里就是软柿子?”
“你真是好大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
豪斯伯爵不甘示弱的冷笑道:“怎么?被拆穿之后就气急败坏了?”
“如果你觉得叛军不是软柿子的话,不如咱们俩换换,你跟着大部队去对付恶魔,我去对付叛军可好?”
理查伯爵闻言气势立刻弱了下来,不可否认,两百名精疲力尽的溃军肯
定要比恶魔好对付的多。
最重要的是,这些叛军身上有丰厚的油水可捞,比如武器和铠甲,这些都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再不济也能从他们身上搜出些金银细软。
恶魔身上能有什么,怕是将其挫骨扬灰也凑不出几枚铜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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