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伊山地穿行了三天,我尽可能避免麻烦,还好到了第三天的傍晚,我们顺利到达了马兰河畔。
我最初和小合欢约定在马兰河畔的一处临河的断崖处碰头,可当我们到了这里,却一个人影也没有见到。
我决定在这里早早的露宿。
因为我看到卢娜和小约翰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
对于这一带,我很熟悉,因为这里基本是我进入荒原的第一站,每一次进入荒原,我都会在这里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几乎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
我告诉尼莫带卢娜和小约翰去附近的一处山洞中休息,点起篝火等着我。
我去捕猎一些野味。
马兰河中虽然有鱼,但远没有达令河中的鱼肥嫩,所以捕鱼不是首选,最好的办法是猎一些野兽,而这一带经常出没的是野猪和土狼。
我沿河上行,向右拐进一个山谷,我知道这一带有一群野猪,倘若能猎到一只,那今晚可以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了。
山谷很是宁静,一条溪流在花草间匆匆流着,恍惚之间,我似乎回到了鹿鸣谷一般。
但我很清楚,鹿鸣谷还在马兰河的上游,那里离大狼山不远,但距这里还有三四十公里。
一声女人的尖叫传入耳际,我悚然一惊,急忙矮下身形,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迂回过去。
我知道山谷里也有一处浅浅的山洞,女人的尖声应该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我悄悄的靠近这处洞穴,不发出一点声息,如同一只捕食的蜥蜴。
洞穴中传出一个男人的狞笑,“没想到,澳洲土著里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哈哈,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
。
那女人开始求饶,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女人说的是巴马语,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
那男人身材高大,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
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赤祼着身体。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一只手开始解腰带。
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我看了看那衣物,顿觉眼熟。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
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这人又是谁?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于是我拉过步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准备送他去见上帝。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他妈的,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
我心中一惊,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
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
皮优在哪里?
如此,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我得抓住他,撬开他的嘴巴。
他身材强壮,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倘若徒手格斗,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
于是我的枪口一侧对准了他的右肩,一粒带着怒气的子弹呼啸而出,精准的钻进这家伙的肩头,肆意的破坏他的身体组织,最后贯穿而过。
男人大叫一声,向后便倒。
“妈的,谁偷袭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