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保甲法和将兵法则是为了强兵,为了以百姓护乡里。
只是仅仅这些,显然是不够的。
只要国朝一日不除积弊,就没有中兴的可能。
而这“募役法”
,正是他和王安石两人商定,最能革除积弊,去民疾苦的新法。
所谓“募役”
,正如其名,是要以钱粮雇佣役力,替代以往的“差役法”
。
自古以来,役出于民。
有宋一朝,除了要缴纳赋税以外,百姓还要按照户等高低,轮流为朝廷服差役。
其中州、县役主要有衙前、押司、录事等。
乡役则有里正、户长、眷长、弓手、壮丁等。
都是为朝廷办事,需要承担一定职责的任务。
而这些差役中,不乏肥缺,都被上户占了个干净。
那些苦差,则往往分给了中下户,闹得民不聊生。
譬如“衙前”
一样,就是替官府押运贡物前往东京。
不论远近,食宿都要自理,而且绝不能出半分差池。
若有损毁,当役者还要照价赔偿。
有些地方距离京城太远,动辄辗转数千里,只为押运一些根本不值钱的东西,闹的人家破也是有的。
这积弊,也有不少大臣提出,欧阳修和司马光都有奏本,阐述差役频频,扰得民间不得安生。
轻者投献田产,寄身于豪富之家,冒称佃客;重者连家中田亩都不顾了,远避他乡,流亡隐匿。
如此一来,还有谁肯安心种地,朝廷赋税又要如何收取?
故而在解决了“富国强兵”
的大政后,赵顼最先想到的就是此法了。
那些见朝廷缺钱,就肯慷慨解囊的百姓,不正要好生呵护吗?
听到这话,王安石松了口气,拱手道:“官家既能下定决心,臣自义不容辞。”
他别旁人更怕天子退缩。
毕竟现在朝廷有钱了,矿山、盐田、商税三样,加起来都要超过田赋所得了。
而这些,还都能牢牢掌控在天子手中。
若是天子因此心神安逸,不愿再冒险革新,他在三司条例司中的谋划岂不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如今有了国债兑付的激励,能让天子下定决心自然是最好。
然而心中激荡,王安石还是不免道:“只是这募役法如今唯有总则,议定还要些时候。
豪富之家难免生出怨言。
若是众议汹汹,还请官家以民为重,不为小人所动。”
这次的募役法跟之前的确不同,是需要下放到各州县,让官吏们“论定”
需要募役的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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