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换个思路想想,直播的市场就那么大,我们想赚更多的钱为什么不想着把市场做大,而是在这个小池塘里扑腾?这份合同,我觉得放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姑娘身上还不如用它来创造更多的价值。”
“例如什么?”
另外两人中的一人问道。
“例如我们可以将它给一个歌手,给一个明星。
我们与其每年搞嘉年华活动,花那么多钱来请明星在我们平台做直播还不如干脆就让明星主动给我们做直播。
到时候直播经济和明星经济联合起来,我们的市场就可以进一步打开,这块蛋糕也可以做大做强。”
“给明星?”
另外两人奇道。
那人点点头,“没错。
给明星。”
他声音沉稳地继续说道:“其实这件事是双赢的,明星既可以增加曝光度和提高粉丝的粘度也可以利用其碎片化的时间进行赚钱。
对粉丝来说,又多了一个可以和偶像更加亲近的渠道,深入参与到明显的生活中。
一举两得。
而对我们公司来说,有了明星的进驻,那些粉丝的流量也可以变成我们平台的流量,甚至会惠及其他主播。
有了这份合同,我们便可以将这些明星绑上我们的战车,更可以为我们重金打造的逗音APP铺路。
这么多的好处,可不是仅仅是一份特邀合同那么简单。”
“而且,我们甚至可以顺势成立一个传媒公司,自己制造明星,有了平台与这款APP作为明星孵化器,这一点我相信并不难做到。
为此,我提议针对这件事情再成立一个明星部,专门负责对接那些明星的公司和经纪人,将第一批签约明星定下来。”
听闻这人这样讲,另外两人都思考了一番,点了点头。
然后一人看了一眼大屏幕上的萝莉,说道:“那这个萝莉怎么办?”
那人闻言,同样看了萝莉一眼,说道:“这个合约给她一份也没有问题,也可以放到第一批里面去。
毕竟如果我们以后真的要成立传媒公司,必定要培养属于自己公司的明星。
这个小姑娘就很有这样的潜质。
我看这样,在待遇上她可以享受二线明星的级别,资源推广上面也可以多一点倾斜。
而且我也提议,这份合约对外我们可以叫做‘明星约’,级别上要高于原来的A级约,这样才能显得更有吸引力。”
“如果这样的话,公司平台原本那些A级主播会不会有意见?”
一人又道。
“有意见又能怎么样?在推出这份合同以后,我们可以给他们说明,如果他们的粉丝达到一定数量也可以改签这个明星约,签了这份合约以后便可以接受培训,公司给予更多的资源倾斜。
这样一来,我相信他们不但不会有意见,只会比以前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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